


日前,集团“泉舜”字号被福建省工商局认定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并在《福建工商时报》上予以公示。企业字号是企业名称中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字词,只有依法经福建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公众所知悉,并按《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予以认定的企业字号,才能成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
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一经认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其有效期内,知名字号在全省范围内所有行业实施字号保护。凡未经所有权人许可,其他企业和个人申请与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相同,或相似文字作为字号并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泉舜集团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以金融为辅,以实业为支撑,以教育为事业的现代企业集团,总部设于香港,旗下拥有十余家紧密型企业,深耕厦门、郑州两地,发展战略以厦门辐射海西经济区,以郑州辐射中原经济区,布局北京、福州、洛阳、漳州等城市。泉舜集团连续多年获得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泉舜商标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和“厦门市著名商标”,而此次“泉舜”字号再获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充分说明了泉舜所拥有的品牌影响力,同时也为泉舜的品牌化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