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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湖音乐喷泉冠名权与商业表演权签约仪式举行

发表时间:2011-11-08 浏览: 作者:品牌策划部 返回列表

 

集团董事长吴泉水(左)出席签约仪式

  11月5日起,开元湖音乐喷泉正式被命名为“泉舜集团开元湖音乐喷泉”。10月28日,厦门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以1000万元成功拍得开元湖音乐喷泉冠名权和商业表演权。11月5日,签约仪式在泉舜财富中心鉴赏中心举行。
  开元湖音乐喷泉2006年1月试喷,长期以来吸引了广大游客与市民前来观赏,成为洛阳新八大景之一。此次,音乐喷泉的市场化运作是洛阳市委市政府把公益事业推向市场商业化运作的一次改革和创新,此举将对我市打造“开元湖”这张城市旅游新名片产生重要意义。
  据市园林局负责人介绍,拍得冠名权的单位可在音乐喷泉表演前后通过开展播放企业之歌、宣传短片和大型LED广告等多种形式展示企业形象,冠名单位还可获得开元湖周边40根灯柱的广告权;拍得商业表演独家代理权的单位每年可安排100场商业演出,商业表演时间与正常音乐喷泉时间可分开。
  另据泉舜相关负责人介绍,泉舜24万平方米大型购物中心计划于明年10月1日试营业,作为“洛阳仅有,河南唯一,全国罕见”的购物中心,泉舜拍得此次喷泉冠名权与商演权将有助于把购物中心、音乐喷泉及泉舜南面的600亩中心城市公园有机串联起来,打造一条完整的商业旅游产业链,构筑泉舜独有的“在购物中休闲,在休闲中购物”的购物公园理念。
  此外,泉舜还将增加水幕电影等新的娱乐项目,力求把开元湖音乐喷泉打造成亚洲最大、内容最丰富的喷泉旅游景点,使泉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均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