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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成功竞得洛阳开元湖音乐喷泉冠名及商业表演权

发表时间:2011-10-31 浏览: 作者:品牌策划部 返回列表
    10月28日上午10时,洛阳市雅香金陵酒店商务厅传来阵阵掌声。在众人的祝贺声中,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成功以1000万元竞得洛阳市开元湖音乐喷泉的冠名权和商业演出独家代理权。据介绍,此次音乐喷泉冠名权、商演权拍卖在国内尚属首次。
    洛阳市开元湖音乐喷泉东西长576米,南北长312米,总占地面积455亩,湖面面积273亩,广场及游园道路面积79亩,绿地面积103亩,集声、光、电、水于一体,主喷可达108米,号称亚洲最大的音乐喷泉,被评为洛阳“新八大景”之一。因其位于洛阳市政府正南,是政府展示洛阳市形象、宣传洛阳文化的重要平台。
 据悉,此前洛阳市曾有过两次公用设施冠名权市场化拍卖的尝试,效果均不理想。特别是对于7条公路冠名权的拍卖,无一家竞买人参与。对于公用设施市场化的争议,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2011年10月26日《洛阳日报》还以音乐喷泉冠名权拍卖为题点,以整版篇幅进行评论,认为涉及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步伐,一定要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取得平衡,进行谨慎尝试。社会大众对于洛阳市公益事业市场化运作的思考,已经聚焦于此次拍卖。
    泉舜集团(洛阳)置业以过人的经济实力、斐然的社会声誉通过了拍卖资格审查,并随着拍卖师最终的落槌声响,以1000万元竞得音乐喷泉5年的冠名权及商业表演权。此后5年,“泉舜集团(企业名称)+洛阳市开元湖音乐喷泉”将作为开元湖对外的唯一法定名称出现;公司将获得每年约100场的商业表演权,以及喷泉周边200平方米LED显示屏、40根灯柱的广告权。届时,泉舜的企业名称、宣传画面及介绍、公司歌曲都将伴随着精彩的喷泉表演,在洛阳市的核心区位久久回响。
    泉舜集团公司执行副董事长李少民先生在拍卖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泉舜作为第一家进入洛阳的外阜房地产企业,多年来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及广大市民的厚爱,因此企业将回馈社会、热心投入公益事业;同时,作为毗邻音乐喷泉的企业,也会因音乐喷泉的表演获益良多,他希望今后结合泉舜购物中心、喷泉和中轴线上的湖景打造成亚洲最好的旅游、休闲、购物的好去处。李少民先生以一句平实的语言作为结束语:“我们认为,既然是公益事业,就必须有人来做,别人不来,我们来,这是我们泉舜的社会责任。”